剛寫完阿湯哥的女兒的我發現一件事
似乎愈來愈不會寫字
我寫的應該不算是文章吧
而且用電腦記錄文字的缺點就是
沒有標點符號 不用考慮斷句
也不用管前後是否連貫 有時還沒有什麼重點
反正寫就對了
這樣的習慣導致我上次應考時的作文
慘不忍睹!
而且以前,現在還是一樣
寫信的時候不愛寫標題
總是點點點點的帶過
反正看信的都是同學
搞得現在寫個mail標題想老半天
標題想好都天黑了.....
毛病又犯了
其實這篇本來想說的事
如果文章寫得太過簡短
似乎沒辦法吸引別人來看文章
頂多只能當成是自己記錄一些生活鎖事的方式罷了
這樣是不是應該改改習慣呢
不過我想習慣就好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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